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B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0日
来源:作者:k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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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人专[2007]81号)(附件1)文件精神,2010年度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人专[2007]81号)(附件1)文件精神,2010年度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员身份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通过政府人事部门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2、新近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一般不超过3年,即2007年1月1日及以后回国;
3、具有本省户籍或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留学人员工作证(应邀来本省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除外);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员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当年度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面上项目(工业部分、农业部分、社会发展部分、软科学部分和国际科技合作部分)申报指南所确定的研究开发技术领域,或其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
2、申报的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基础。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3年,经费申请合理。优先支持承担单位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的项目。
(三)申请科研开发类(B类)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1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3、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知名公司(企业)从事技术研究或合作研究,且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材料
钱江人才计划B类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
(一)请登录浙江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见申报说明(附件2)。
(二)申请者需在省科技厅外网的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并经学院(单位)、校审核批准方可正式申报。
(三)申请者通过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申报“钱江人才计划”,在线填写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
(四)书面报送提交纸质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及材料附件、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表各3份。
1、B类项目申请人员(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政府部门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书(回国日期不明确的,需提供国外工作证明或回国日期证明)、户籍证明或留学人员工作证、学位、学历和职称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2)《B类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附件3)填写完毕后统一以A4纸打印,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中的第4到8项内容须提供附件材料,以A4纸复印一式二份(注:著作类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装订成册。
2、纸质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表必须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供打印功能)、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五)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应当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相关的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置。
(六)各单位对所有身份证明材料及《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中的第4到8项内容进行审核;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和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在《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中所在单位审核中注明“经与原件核对,材料属实”,由复核人员签名确认,加盖各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于6月1日前统一交学部科研办。
医学部科研办/2010年4月20日
附件:
附件1、《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人专[2007]81号)
附件2、 《2010年钱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说明》
附件3、 《B类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