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院系组织学生自主申报,依据院系专家差额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2)。请以“负责人姓名+学号+项目名称”规范命名,需提交 Word版本、PDF签字版本(全体成员及指导老师均需签字)。
2.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以“负责人姓名+学号+项目名称”命名,需提交 Excel 版本。
3.指导教师信息表(附件4)请以“指导老师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需提交 Excel 版本。
4. 请于2024年3月16日17:00前,按照上述要求,将所有附件材料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hinan.wei@zju.edu.cn。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严格把关专家差额评审,所有项目材料(院系通过/不通过)均须上交,并根据优先级排序。
3.做好过程管理,注意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4.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中期考核通过后,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单独授权经费。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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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